深圳市韬博供应链有限公司国际货物运输服务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后签订,双方均认可各项条款的合法性,并承诺履行本协议各条款,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第一条 运输服务内容与要求:

1.甲方选定乙方为其提供国际货物运输服务。

2. 甲方必须在乙方官方网站注册用户账户,并将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申报价格、如实登记上传信息,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作为制作国家海关报关单据及申报关税的依据。如甲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海关扣货、罚款,甲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乙方保留对甲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需在乙方官方网站打印地址标签,并粘贴于包裹正面或随货发票和运单。乙方必须根据地址标签注明的目的国家、收件人地址、收件人姓名、货运方式、订单编号配送包裹。

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不是定时或限时服务,乙方官方网站公布的货运方式的运输时限,只作为甲方参考使用。

5.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货物查询、物流系统使用指导服务。

6. 乙方不接受甲方委托承运为仿牌及《国家海关法》明确禁止的货物。

7. 甲方在乙方官方网站注册的用户ID为: ,甲方所产生的货运运费及其它费用必须按照双方约定欠款周期不超过 天按时付款,乙方暂定从 年 月 日起给予甲方发货信用额度人民币: 元,后续乙方将每月根据甲方上月发货总量(以不超过上月发货总量的50%为上限)调整发货信用额度。

8.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深圳市韬博供应链有限公司 4425 0111 0243 0000 037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雅宝支行

如需外币收款账户,请咨询销售人员!

9.甲方对公账户信息: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注:乙方将向甲方对公账户转账一笔小额款项进行账户验证!

第二条 双方权力和责任:

1. 乙方权力和责任:

1.1乙方有义务与责任,将甲方托运货物及时、准确、安全的交付上一级物流承运商。

1.2乙方有义务与责任,将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并积极协调处理。

1.3乙方有义务与责任,向甲方提供除国际平邮以外运输方式的发货单据或查询服务,如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双方确定货物丢失,乙方须按国际快件遗失或损毁的赔偿根据《华沙公约》有关规定理赔,包裹类快件按发件人提供的形式发票上申报的海关声明价值赔偿,但每票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0美元。

1.4乙方有义务与责任,将最新的国际货运市场动态或新闻通知甲方。

1.5乙方对运输过程中,由于罢工、战争、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海关查验或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失不做承诺。

1.6乙方对已交付上一级物流承运商的货物发生损坏或丢失, 乙方需协助甲方进行查询或索赔,将按上一级物流承运商的赔偿处理规则处理。

1.7乙方对甲方委托承运货物物品品牌、质量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1.8乙方有权根据上一级物流承运商的服务或价格调整通知,而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或价格进行调整。

1.9甲方需提供有效的证件(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护照等)复印件给乙方, 乙方承诺对于甲方的资料保密,不提供给第三方,亦不做其它用途。

1.10 乙方应对甲方托运货物数量,金额进行统计并在系统保留一个月,甲方如需保留数据,应利用乙方提供系统工具导出表格自行保存。

1.11 甲方应完成所有运单和其它文件的填写,包括由乙方物流系统自动制作的标签、运单或托运票据。甲方有义务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乙方没有义务审查运单和其它文件的填写人员的资格和是否得到甲方授权,也没有义务审查所填写内容与货物是否相符。无论是由甲方、其它方,或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运单和其它文件的填写,甲方均应对所填写的内容承担责任。此外,甲方在出口货物前要自行取得出口所需的各种许可证和其它政府批文。

2.甲方权力和责任:

2.1甲方需遵守政府及海关法例规定,不得在包裹内夹寄现金、易燃、易爆、易碎物品、涉及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物品,违法物品以及航空公司和法律规定的禁运物品。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禁寄品、限寄品等禁运物品的具体范围,乙方已告知甲方,甲方承诺已知晓,并保证不投寄。

2.2甲方交给乙方的包裹应是按照乙方要求处理过的,特别是对于贵重、易碎、易损的货物,需在寄件之前自行包装完好,保证在正常情况下适合搬运。随货物需提供交接资料,必要时提供清关资料。

2.3甲方在接到乙方问题件的通知时,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处理。

2.4乙方通知以邮件和网站新闻形式发布,甲方应确保提供的邮件地址有效,并定期查看邮件和乙方网站消息,如有邮箱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5由于甲方不配合海关清关或无法提供清关文件而产生的清关延误或海关充公、销毁,乙方不承担责任,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6甲方要求查询或索赔的货物,应在该运输方式查询或索赔期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或索赔申请,超出期限的货物乙方不受理查询或索赔事宜。

2.7甲方对于乙方提供服务中属行业内敏感信息的内容需对第三方保密,此类信息包含双方约定费率、财务状况、技术信息等。

第三条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3.1 运输费用为甲方在乙方官网注册的用户账户下所实际产生的运费总计。乙方提供的报价,不包括货物在目的地海关的清关费用,及目的地国家征收的其它税费。

3.2 由于甲方对包裹处理不当,清单、地址、发票等资料有误或不及时造成的延误、损坏、丢失或退件,乙方不承担责任,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3.3 甲方在将货物提交给乙方收货人时,应同时要求提供送货清单或向乙方收货人员索要收货凭证,即托运单,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

3.4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托运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托运单上签字,正式确定甲方对乙方委托关系的达成。

3.5 结算周期与方式为现结,即甲方先向乙方提供预付款结算服务的方式。

第四条 责任与理赔

4.1 快件丢失、错发:

我公司内部丢失:

甲方将邮包交给乙方工作人员确认签收时间起,至乙方将快件交寄给上一级单位前,如果发生快件丢失,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责任金额根据产品申报价值及乙方官方网站公布赔偿规则赔付。

海关抽查造成的快件丢失:

快件在经过海关清关时,因开包检查造成的快件丢失、邮包内部分物品丢失或被海关扣押等损失,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假货、仿牌货、禁寄品、限寄品等邮包处理条款:

现金、易燃、易爆、易碎物品,涉及到侵犯版权、知识产权的物品,违法物品,以及航空公司和法律规定的禁运物品,乙方将不予运输。对甲方违反上述禁止寄运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乙方实际收货快件总数量与总重量与甲方提供送货清单不符:

邮包数量不符:

乙方收到邮包后核对甲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如发现邮包数量不对乙方应电话通知甲方。邮包重量不符,乙方收到邮包后核对甲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如发现邮包重量不对:

国际邮政小包业务

当重量差异在100克以内乙方将不会通知甲方,以乙方数据为准;如重量差异在100克以上,乙方应电话通知甲方。

国际快递代理及专线业务

重量差异在500克以内乙方将不会通知甲方,以乙方数据为准;如重量差异在500克以上,乙方应电话通知甲方。

4.3 关于调包问题

甲方的客户在收到包裹后,如发现有破损或调包时,甲方应及时要求甲方客户提供拍照证明及货单号证明给乙方;如经调查确认不属于乙方导致的调包,乙方将协助甲方向相关承运商索赔。赔偿金额根据产品申报价值及乙方官方网站公布赔偿规则赔付。

若经调查确认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调包,则乙方应根据产品实际价值(即甲方提供的购买凭证和发票等)向甲方赔偿,二者以金额较低者为准,赔偿金额根据乙方官方网站公布赔偿规则赔付。